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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3家企业的食用油被曝食品安全问题,警惕使用过氧化值超标和临期食用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27 16:08:44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微信号    浏览次数:1246    评论:0
    导读

    食用油,作为生活的必需品,家家户户都会用到。正因为,它是每日三餐离不开的原材料,所以,一旦有抽检不合格,极易引起百姓的恐慌。

      食用油,作为生活的必需品,家家户户都会用到。正因为,它是每日三餐离不开的原材料,所以,一旦有抽检不合格,极易引起百姓的恐慌。   检出过氧化值或酸值超标, 辽宁3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食用油被通报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9年第19期)抽检信息显示,有4批次样品检出过氧化值超标,分别为:辽宁绿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冷榨花生油(生产日期/批号:2018/6/8、2018/5/7、2018/5/29),过氧化值检出值分别为6.8mmol/kg、6.3mmol/kg、6.8mmol/kg;检验机构: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绿康源食品有限公司山水华府分公司生产的花生油(规格型号:750ml/瓶 生产日期/批号:2018/1/30),过氧化值检出值为7.8mmol/kg。检验机构: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辽宁绿健植物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核桃油(规格型号:500ml/瓶 生产日期/批号:2018/10/8)。检验机构:朝阳市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1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3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食用油因检出过氧化值或酸值超标被通报。消息一经发布,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网友:我购买的食用油到底还能不能吃?   食用油竟然检测出超标,这是个相当严重的问题,网友纷纷留言评论。  图片|来自微博网络截图   @尘世钓鱼叟:N年前都土榨,咋患病的没现在多呢?  图片|来自微博网络截图   @摩卡0006,绿野、绿健、绿康,一看就是一个老板。  图片|来自微博网络截图   @神一指灵164556823,谁看见制油厂处理过期食用油?谁看见商场处理过期食用油,过期回厂更换商标又是新生产日期食用油了。   部分网友表示,不知道自己究竟该如何选择放心食用油,并担心曾经食用过的那些食用油是否已经对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带来了伤害。   还有部分网友则质疑有关方面在提供给公众知情权方面的信息不足,质疑为何只公布不合格,后续处理的情况为何不公布?同时担心自己及家人是否还在食用已检查出不合格的食用油。   企业:涉事食用油未在市场进行销售,不合格产品监管部门已全部拉走   为了进一步了解通报里涉事的三家企业如何处理食用油,5月22日,《中国食品安全网》记者分别联系了以上三家企业。   通报里显示,辽宁绿健植物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核桃油也被检出过氧化值超标,为此,《中国食品安全网》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了辽宁绿健植物油有限公司。   对此,辽宁绿健植物油有限公司生产科科长表示,山核桃油(规格型号:500ml/瓶 生产日期/批号:2018/10/8)这一批次全部生产了十六瓶是为了办证检测用,没有流入市场,所以百姓没必要恐慌。   辽宁绿康源食品有限公司山水华府分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进行了检查,没有进行销售。对于为何会过氧化值超标,对方表示,不清楚。同时强调,本公司现有销售的花生油都是合格的,不合格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部都拉走了。   对于辽宁绿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不合格冷榨花生油,接受《中国食品安全网》记者采访时,对方表示:“本公司的产品是合格产品,没有不合格。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调查完毕。”对于上述通告中涉及的批次产品过氧化值超标事宜,对方表示,不知情。   通过资料整理,《中国食品安全网》记者注意到,三家公司并不是一个老板。辽宁绿康源食品有限公司山水华府分公司,负责人为徐万平。   值得注意的是,辽宁绿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为张国强,本公司存在自身风险11处,周边风险54处、预警提醒20起等。   曾因买卖合同纠纷而被他人或公司起诉3起,因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而被他人或公司起诉的2起。   周边风险里显示,法定代表人张国强还担任青岛泰然纺织有限公司的法人。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   辽宁绿健植物油有限公司,负责人为范玉满。   三家公司经营范围均为农副产品、食用油、五谷杂粮加工、销售,其中,辽宁绿康源食品有限公司山水华府分公司经营范围为农副产品、食用油、五谷杂粮、豆制品、食用菌制品、酱油、大酱销售。   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查处   为进一步了解主管部门对涉事企业过氧化值超标的食用油采取了哪些措施,5月22日,《中国食品安全网》记者联系了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处,对方表示,结果已在官网公布。目前,已组织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了查处。   对方表示,一般情况下,抽检不合格产品会采取了下架、封存,立案查处等措施。而对于抽检的频率,对方表示,每年都会有规划,按照规划执行。   为进一步求证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如何处理,《中国食品安全网》记者咨询了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曾从事多年监管工作的人士。   他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一般都会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封存库存、暂停生产和销售、召回、下架等风险防控措施。   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将要求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不合格食品情况。   同时,他还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及时拨打“12345”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在此,他呼吁广大消费者多参与食品安全建设,强化监管措施,督促业主落实主体责任,力争从源头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减少不合格食品对广大消费者的侵害。   业内:过氧化值超标以及临期的食用油不建议食用   那么,食用油的过氧化值超标以及临期的食用油是否还可以继续食用?5月22日,《中国食品安全网》记者咨询了中粮粮油部门的相关人士。   对方表示,过氧化值代表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的品质指标。旨在说明是否已氧化变质。食品中的油脂在空气中会被氧气氧化。在一般情况下,过氧化值略有升高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   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食用油是否有保质期?对方表示,食用油一般的保质期是18个月,也有2年的。过了保质期的食用油那就需要判断其有没有被氧化了。一般被氧化后,食用油有一种哈喇味,建议不要食用。超过保质期的食用油,正规厂家会直接进行销毁,没有回收一说。   对于超市打折促销的食用油消费者如何选择?对方表示,要根据家庭人员的食用进度而定,临期食用油如果家人多,消耗进度比较快的,可以选择购买,如果食用进度比较慢的,不建议购买。   对于食用油如何把握每日的食用量?对方表示根据中国营养学会制定的膳食宝塔,建议每人每天摄入食用油25~30克。   同时对方表示,在超市购买食用油,需要看品牌食用油的标签,尽量选择大品牌的食用油。   购买时消费者主要看营养含量是否搭配合格,另外要看生产日期、厂家的防伪标签。然后检查使用油的标识是否齐全,包括生产日期,生产商,净含量,质量等级等等。   编后语   采访完了,但是心情是沉重的,对于3家企业食用油过氧化值超标,对方负责人并未发声。   食用油作为中国人做饭必用的原材料,屡次被各大媒体爆料,这些问题不仅困扰着百姓,更是食用油企业亟需解决的问题,对于百姓入口的东西,各食用油企业一定要慎之又慎,严把质量关,对本企业负责,也是对百姓负责。
          相关报道: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9年第19期)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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