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3551光谷人才计划资助政策、名单和申报条件流程指南

 
楼主  收藏   举报   帖子创建时间:  2022-07-15 12:59 回复:0 关注量:693


 2021310日,第十三批“3551光谷人才计划”出炉,300个入选人才项目将获得首笔无偿资助1.57亿元。哪些人才可以申请3551光谷人才计划?3551光谷人才计划资助政策是什么?3551光谷人才计申报条件有什么要求?2022年度3551光谷人才计划申报还未开始,我们可以参考去年的申报指南,提前做个了解。今年打算申报的,可以咨询小编辅导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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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3551光谷人才计划包含哪些人才类别?

 

(一)3551光谷人才计划”

 

1.顶尖科学家:一般指诺贝尔奖、图灵奖等国际知名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及发达国家(地区)院士及相应层次的人才。

 

2.领军人才:一般指国家级专家,国际国内行业领袖,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等知名企业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负责人,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学术带头人及相应层次的人才。

 

3.高层次人才:分为创业人才、创新人才、高端管理人才。一般指曾在世界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在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相当级别职务的专家学者及相应层次的人才。

 

4.高端服务人才:分为科技服务人才和名师名校长、名医名院长。一般指在国内外大型金融机构、知名投资机构、人力资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机构、管理咨询机构等有多年工作经验或相应资质的科技服务人才;在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和相关教研机构工作,具有丰富教学、教研或管理经验的教育领域人才;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管理、医疗、药学、公共卫生及科研等工作,具有丰富经验和影响力的医疗领域人才。

 

5.优秀青年人才:一般指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重点支持对推动区域产业创新发展做出贡献的知名高校博士毕业生、海外留学生。

 

(二)光谷产业教授

 

主要支持校企两端人才,围绕“产学研用”链条环节的柔性智力引进合作。对于企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引进的光谷产业教授(高校→企业),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在国内“双一流”大学或央属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或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三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对于高校引进的光谷产业教授(企业→高校),一般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3551光谷人才计划”及以上人才项目入选者,或其他符合高校聘任条件并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全职工作的产业型人才,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海鸥人才

 

主要支持通过短期服务、项目合作、科技咨询、技术入股、合作经营等多种方式,与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的海外人才。

二、3551光谷人才计划资助政策

 

(一)3551光谷人才计划”

 

1.顶尖科学家:“一事一议”,给予最高1亿元的无偿资助资金。

 

2.领军人才:入选后按照用人单位支付人才年薪的50%,给予无偿资助资金,连续资助三年,最高1000万元。其中,技术价值特别高、预期贡献特别大的,可参照顶尖科学家给予定制化支持政策。

 

3.高层次人才

 

1)创业人才:入选后给予首笔50万元无偿资助资金,在入选后五年内,按照其获得股权投资或对区域贡献递增情况,持续给予无偿资助资金,最高1000万元。

 

2)创新人才、高端管理人才:入选后给予100万元无偿资助资金。

 

4.高端服务人才

 

1)科技服务人才:入选后给予50万元无偿资助资金。

 

2)名师名校长、名医名院长:由相应主管部门制定奖励政策。

 

5.优秀青年人才:入选后最高给予10万元/年无偿资助资金,连续资助三年。

 

(二)光谷产业教授

 

1.对光谷产业教授给予30万元奖励。

 

2.对已经通过“中国光谷奖学金”享受光谷产业教授捐赠的高校或科研院所,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本政策。

 

(三)海鸥人才

 

认定后可在三年内申请项目合作奖励、差旅补贴和住宿补贴。其中,项目合作奖励最高50万元,差旅补贴最高2万元/年,住宿补贴最高1.5万元/年。

 

三、3551光谷人才计划申报方式

 

为进一步探索多元化人才评价体系,引入社会评价、市场评价、用人主体评价机制,对不同类别人才实行差别化评价,鼓励企业充分发挥引才主体作用,促进人才引进与产业发展联动,2021年度东湖新技术开发区“3551光谷人才计划”等各类人才将通过发布“光谷招贤令”、集中申报(积分认定或专家评议)、用人单位举荐、常年申报(积分认定)、以赛引才、主管部门举荐等多渠道产生。

 

(一)“光谷招贤令”

 

1.适用范围:适用于领军人才。

 

2.产生方式:用人单位从即日起,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才注册服务平台注册,申请2021年度“光谷招贤榜”,经审核,符合上一年度纳税额达到1000万元等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可认定为2021年度“光谷招贤榜”入榜单位。入榜单位通过发布“光谷招贤令”,面向全球招募年薪100万元及以上的人才,人才到岗后,可申请认定为领军人才。

 

3.时间周期:按“随时申报、集中办理、统一兑现”的原则,即日起随时受理用人单位“光谷招贤榜”入榜申请和领军人才认定申请,如领军人才达5人及以上,或结合其他类别的人才遴选情况,集中多批次核定候选人才名单,报管委会审定。

 

(具体资格条件、工作流程等详见2021年度“光谷招贤令”申报指南)

 

(二)集中申报(积分认定)

 

1.适用范围:适用于高端管理人才、优秀青年人才。

 

2.产生方式:申报人从即日起,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才注册服务平台注册,填报评价模型指标,由系统进行积分预判。积分达60分及以上可申请相应类别人才,根据系统提示,完善申报信息、上传相应认定证明材料后,由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核对申报人信息后确认提交。经审核,由系统确认申报人才最终积分,并分别进行排名。

 

3.时间周期:申报截止到202191524时。招才局根据系统最终排名,将高端管理人才中排名前30%(最多20人),优秀青年人才中排名前50%(最多300人)列为候选名单,报管委会审定。

 

(具体资格条件、工作流程等详见2021年度“3551光谷人才计划”集中申报(积分认定)指南)

 

(三)集中申报(专家评议)

 

1.适用范围:适用于创业人才、创新人才和科技服务人才。

 

2.产生方式:申报人从即日起,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才注册服务平台注册,并根据系统提示填报相应材料,经园区和招才局资格审核后,由第三方权威评估机构邀请专家评委,组织线上答辩评审会。

 

3.时间周期:申报截止到202191524时。招才局根据线上答辩评审会评审意见,将候选人才名单报管委会审定。

 

(具体资格条件、工作流程等详见2021年度“3551光谷人才计划”集中申报(专家评议)指南)

 

(四)用人单位举荐(3551人才)

 

1.适用范围:适用于创新人才和高端管理人才。

 

2.产生方式:用人单位从即日起,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才注册服务平台注册,申请进入2021年度“3551引才重点企业名录”,填报评价模型指标。经审核后,由系统确认用人单位最终积分并排名。积分排名在前50名的,认定为2021年度“3551引才重点企业名录”用人单位,可举荐1名创新人才或高端管理人才。被举荐的人才须满足担任用人单位中层及以上职务,税前工资性收入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基本条件。另给予在区内注册运营的湖北实验室人才举荐权。

 

3.时间周期:用人单位申报截止到202183124时,8月下旬确定引才企业名录,9月份引才名录企业完成举荐人才信息填报。经招才局对举荐人才核定后,将候选人才名单报管委会审定。

 

(具体资格条件、工作流程等详见2021年度“3551引才重点企业名录”申报指南)

 

(五)用人单位举荐(光谷产业教授)

 

1.适用范围:适用于光谷产业教授。

 

2.产生方式:光谷产业教授采取双向举荐制度。对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用人单位柔性引进高等院校、央属科研院所智力,由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注册挂牌运行的湖北实验室、国家或省级创新中心、市(武汉市)校(学校、中科院研究所)共建的产业技术研究院进行举荐,每家用人单位可以举荐1名光谷产业教授(高校→企业),被举荐人才须满足副教授以上职务等基本条件。对于高等院校、央属科研院所引进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事业单位人才,由国内“双一流”大学、“中国光谷奖学金”设立高校或央属科研院所举荐,每家主体单位最多举荐3名光谷产业教授(企业→高校),被举荐人才须满足担任企业高管等基本条件。

 

3.时间周期:光谷产业教授采用线下审核流程,举荐单位于2021930日前提交举荐材料(材料一式两份),经对举荐人才核定后,将候选人才名单报管委会审定。

 

(具体资格条件、工作流程等详见2021年度光谷产业教授申报指南)

 

(六)常年申报(积分认定)

 

1.适用范围:适用于海鸥人才。

 

2.产生方式:申报人从即日起,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才注册服务平台填报评价模型指标,经审核后,由系统确认申报人才最终积分。积分达60分及以上可直接认定为海鸥人才。

 

3.时间周期:按“随时申报、集中办理、统一兑现”的原则,即日起随时受理海鸥人才认定申请。如提交政策兑现的“海鸥人才”达20人及以上,或结合其他类别的人才遴选情况,集中多批次核定2021年度海鸥人才政策兑现清单,报管委会审定。

 

(具体资格条件、工作流程等详见2021年度海鸥人才申报指南)

 

(七)以赛引才、主管部门举荐

 

以赛引才适用于将通过中国光谷3551国际创业大赛等国际性创业赛事产生的获奖选手认定为3551人才;主管部门举荐适用于对区内教育、医疗领域人才认定为名师名校长、名医名院长。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3551光谷人才计划相关说明

 

1.2021年度“3551光谷人才计划”等各类别人才,均通过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才注册服务平台申报(顶尖科学家、光谷产业教授除外)。申报人一次只能申请一个类别,已入选过“3551光谷人才计划”且受过资助的,不得申报2021年度3551等各类别人才(光谷产业教授(企业→高校)除外)。

 

2.申报单位已拥有2名及以上3551人才(含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须满足上年度(或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300万元或获得机构投资达1000万元条件后,可申报2021年度3551等各类别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不受此限)。

 

3.申报单位已获得过3551人才政策支持,或申报单位为其他企业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不得申报创业人才项目。

 

4.一家申报单位可发布多个“光谷招贤令”,2021年度只能申请一名领军人才。一家申报单位2021年度只能申报一名高层次人才(包括创业人才、创新人才、高端管理人才)或科技服务人才,可申报多名优秀青年人才。其余类别申报人数根据相应申报指南规定执行。申报人或企业不得利用已入选3551的同一项目重复申报。

 

5. 对规定了申报人学历、年龄等基本条件的,有本行业院士、国家级专家、国家级行业协会或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产业部门、园区推荐,可不受学历、年龄限制,破格申报(优秀青年人才除外)。

2021年度“光谷招贤令”申报指南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3551光谷人才计划”等各类别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制定2021年度“光谷招贤令”申报指南如下:

一、支持政策

1.通过“光谷招贤令”入选的领军人才,按照用人单位支付人才年薪的50%,给予无偿资助资金,连续资助三年,最高1000万元。

2.对用人单位通过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猎聘到领军人才的,按用人单位支出的猎头服务费用给予50%补贴,最高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光谷招贤榜”入榜条件

属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重点发展产业、重点领域的重点企业和研发单位,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认定为2021年度“光谷招贤榜”入榜单位。

1.上一年度纳税额达到1000万元;

2.新落户高新区的重大招商项目,属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产业,且企业在所在细分行业排名全国前10的;

3.湖北实验室、国家和省级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

4.纳入国家、湖北省或武汉市科技部门2021年度“揭榜挂帅”榜单的。

(二)领军人才认定条件

入榜单位通过发布“光谷招贤令”,选聘到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才,可申请认定2021年度“3551光谷人才计划”领军人才:

1.担任入榜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科学家或研发总监及相当职务;

2.年薪应为100万元及以上;

3.到职时间为202081日以后。

三、工作流程

(一)用人单位注册申请“光谷招贤榜”

用人单位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才注册服务平台注册,申请

2021年度“光谷招贤榜”,经审核,符合上述入榜条件的用人单

位可认定为2021年度“光谷招贤榜”入榜单位,申请截止时间为

20211231日。

(二)发布“光谷招贤令”岗位需求

入榜单位通过发布“光谷招贤令”,面向全球招募年薪10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带头人或核心管理人员,人才到岗后,可申请认定为领军人才。发布截止时间为20211231日。

(三)申请认定

入榜单位在招募到符合条件的人才后,通过人才注册服务平台填报人才信息,向招才局提出领军人才认定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1231日。

(四)集中认定

“随时申报、集中办理、统一兑现”的原则,即日起随时受理用人单位“光谷招贤榜”入榜申请和领军人才认定申请,如领军人才达5人及以上,或结合其他类别的人才遴选情况,集中多批次核定候选人才名单,报管委会审定。

(五)办理手续

通过用人单位内部公示和到岗核实后,招才局为领军人才办理入选手续,签署3551光谷人才计划”资助协议,并拨付首笔无偿资助资金。

四、无偿资助资金的拨付与管理

1.领军人才入选后,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用人单位三方签署“3551光谷人才计划”资助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其中,领军人才应承诺在用人单位连续全职工作不少于三年,用人单位应承诺获批的无偿资助资金可由领军人才自主支配,并以用人单位内部文件的形式明确使用计划。

2.领军人才无偿资助资金在三个财政年度分三笔拨付。第一年拨付的首笔资金额度,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给领军人才的税前收入计算(如领军人才到职不满一年,可按照用人单位与领军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税前收入计算)。从第二年起,按照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给领军人才的税前收入计算。

3.在拨付第二笔或第三笔无偿资助资金前,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用人单位进行实地核查,主要核实领军人才是否在岗、已拨付无偿资助资金使用情况和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给领军人才的税前收入。

4.经第三方机构审计,如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给领军人才的税前收入未达领军人才申报要求的,取消领军人才资格,视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和无偿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由用人单位退还已拨付的部分或全部无偿资助资金。

5.拨付无偿资助资金后六个月内领军人才离职的,由用人单位退还已拨付的全部无偿资助资金。六个月及以上离职的,视领军人才工作情况和无偿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由用人单位退还已拨付的部分或全部无偿资助资金。

6.存在骗取无偿资助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551光谷人才计划”资格,收回已发放的奖励资金,相关单位、个人十年内不得申请“3551光谷人才计划”,并纳入征信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五、相关说明

1.一家“光谷招贤榜”入榜单位可发布多个“光谷招贤令”,

2021年度只能申请1名领军人才。

2.对于在20211231日前招募到人才,但错过2021年度领军人才集中认定申请时间的,可申请下一批次的领军人才认定。对于1231日前未能成功招募人才的用人单位,需重新申请下一年度“光谷招贤榜”。

3.入榜单位在申请认定了1名领军人才后,不影响其他类别人才申报。

4.申报期间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严正声明

3551光谷人才计划”相关申报、评审及遴选工作始终遵循公平、公正、客观、严谨的原则,并受省市主管部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纪监审计办及相关部门、园区共同监督。任何个人或机构声称可影响“3551光谷人才计划”评审结果的,均为虚假宣传,郑重提醒广大人才与企业不要轻信,避免上当受骗。对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涉嫌诈骗的,将报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021年度“3551光谷人才计划”集中申报(积分认定)指南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3551光谷人才计划”等各类别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制定2021年度“3551光谷人才计划”集中申报(积分认定)指南如下:

 

一、支持政策

通过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才注册服务平台注册,填报申请信息,申请高端管理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并根据评价模型指标进行积分预判,给予认定和支持。

 

1.入选高端管理人才的,给予100万元无偿资助资金。

 

2.入选优秀青年人才的,根据积分排名,每年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无偿资助资金,连续资助三年:

1)积分排名前10%(含)的(最多30人),每年给予10万元无偿资助资金,连续资助三年;

2)积分排名前30%(含)—10%的(最多60人),每年给予8万元无偿资助资金,连续资助三年;

3)积分排名30%以后的(最多210人),每年给予5万元无偿资助资金,连续资助三年。

 

二、申报条件

(一)高端管理人才申报条件

1.申报人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才注册服务平台中高端管理人才认定积分达到60分及以上。

 

2.申报人应于201671日以后与申报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过往未在本单位、本地同一集团相关单位或关联单位任职),一般应由申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外籍人士可购买商业保险),担任申报单位的高级职务。

 

3.申报单位为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产业型企业(非第三方中介机构或创投机构)。

 

4.入选后,申报人应承诺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不少于九个月,连续工作不少于三年。

(二)优秀青年人才申报条件

申报人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才注册服务平台中优秀青年人才认定积分达到60分及以上,且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

不超过35周岁(198671日(含)及以后出生),且根据创业或就业类别,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创业类

1)申报人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内自主创办企业,并依法注册登记,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为第一大股东,持有股份比例不低于30%

 

2)申报人创办的该企业须注册经营满半年以上(202111日(含)及以前注册)。吸纳就业3人及以上(以社保缴纳凭证为准),有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符合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221产业方向。

 

3)入选后,申报人应承诺该企业连续正常经营不少于三年,且保持第一大股东身份。

2.就业类

1)申报人与申报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由申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外籍人士可购买商业保险)。

2)申报单位为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区属国企及事业单位除外)。

3)入选后,申报人应承诺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不少于九个月,连续工作不少于三年。

 

三、工作流程

(一)人才注册

申报人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才注册服务平台注册,填报申请信息,由2021年度人才评价积分系统根据评价模型指标进行

积分预判。积分达60分及以上的,可申请高端管理人才或优秀青年人才。申报人根据系统提示,完善申报信息、上传相应认定证明材料后,由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核对申报人信息后确认提交,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91524:00

(二)资格审核

由所属园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招才局复核,重点核实填报信息与提交证明材料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三)积分排序

对该批次申报人材料复核无误后,由系统确认该批次申报人最终得分,并分人才类别进行积分排名。进入高端管理人才中排名前30%的,可进入候选名单,最多入围20人;进入优秀青年人才中排名前50%的,可进入候选名单,最多入围300人。

(四)拟定人选

根据系统排名情况,招才局拟定2021年度“3551光谷人才计划”拟入选名单,报管委会审定。

(五)办理手续

通过用人单位内部公示和到岗核实后,招才局为3551人才办理入选手续,签署“3551光谷人才计划”资助协议,并拨付首笔无偿资助资金。

 

四、2021年度积分指标体系说明

1.人才积分指标体系实施百分制,采用“知识”、“经验”、“能力”、“贡献”、“诚信”五个维度。知识储备是衡量人才的一个支撑点,重点通过学位、毕业院校等衡量人才的知识水平;经验主要通过曾就职单位、职务等刻画人才的实践积累和实践水平;能力重点通过现任职单位、工资等衡量人才工作情景中表现的胜任力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贡献主要体现在企业质量水平的提升上,有企业营收及增长率等指标;诚信包括个人信用和企业信用,仅用于判断,不进行积分。

 

2.2021年度高端管理人才积分指标中,知识占10分、经验占20分、能力占20分、贡献占50分,另有附加分17分(国家级行业协会任职、园区推荐、CGMA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等执业资格)。

 

3.2021年度优秀青年人才积分指标中,就业类知识占62分、

经验占8分、能力占30分、贡献占0分;创业类知识占62分、

经验占8分、能力占15分、贡献占15分,另有附加分5分(获股权投资情况)。

五、无偿资助资金的拨付与管理

 

1.高端管理人才、优秀青年入选后,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用人单位三方签署“3551光谷人才计划”资助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其中,人才应承诺在用人单位连续全职工作不少于三年,用人单位应承诺获批的无偿资助资金可由人才自主支配,并以用人单位内部文件的形式明确使用计划。

 

2.高端管理人才获批的无偿资助资金在两个财政年度分两笔拨付,每笔拨付总金额的50%。首笔无偿资助资金在签署“3551光谷人才计划”资助协议,并确认人才已全职在岗后拨付。在拨付第二笔无偿资助资金前,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用人单位进行实地核查,主要核实高层次人才是否在岗、已拨付无偿资助资金使用情况、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3.优秀青年人才获批的无偿资助资金在三个财政年度分三笔拨付,第一年无偿资助资金在签署“3551光谷人才计划”资助协议,并确认人才已全职在岗后拨付;第二年、第三年拨付无偿资助资金前,需核查人才是否在岗,对正常在岗履职的入选人才,办理后续资金拨付。人才从申报单位离职,但仍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就业创业的,需重新申请积分认定,积分值大于或等于申报时认定积分的,可继续获得后续资助;人才从申报单位离职到区外的,终止无偿资金拨付。

 

4.高端管理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在拨付无偿资助资金后六个月内离职的,由用人单位退还已拨付的全部无偿资助资金。六个月及以上离职的,视人才工作情况和无偿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由用人单位退还已拨付的部分或全部无偿资助资金。

 

5.存在骗取无偿资助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551光谷人才计划”资格,收回已发放的奖励资金,相关单位、个人十年内不得申请“3551光谷人才计划”,并纳入征信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六、相关说明

1.一家申报单位2021年度只能申报一名高层次人才(包括创业人才、创新人才、高端管理人才)或科技服务人才,可申报多名优秀青年人才,一名申报人一次只能申请一个类别。

2.申报单位已拥有2名及以上3551等国家、省区人才,须满

足上年度(或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300万元或获得机构投

资达1000万元条件后,可申报2021年度3551等各类别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不受此限)。

3.优秀青年人才入选后,可继续申请高层次及以上人才,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资金支持。

4.申报期间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七、严正声明

3551光谷人才计划”相关申报、评审及遴选工作始终遵循公平、公正、客观、严谨的原则,并受省市主管部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纪监审计办及相关部门、园区共同监督。任何个人或机构声称可影响“3551光谷人才计划”评审结果的,均为虚假宣传,郑重提醒广大人才与企业不要轻信,避免上当受骗。对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涉嫌诈骗的,将报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021年度“3551光谷人才计划”集中申报(专家评议)指南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3551光谷人才计划”等各类别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制定

2021年度“3551光谷人才计划”集中申报(专家评议)指南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创业人才申报条件

1.申报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创业或在高校科研院所、对应行业企业任职经验,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671日(含)及以后出生);

 

2.申报人为申报单位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直接持有申报单位股份比例不低于30%,为申报单位的实际控制人。

 

3.申报单位为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产业型企业(非第三方中介机构或创投机构),成立五年以内(即201671日之后成立),且未获得过“3551光谷人才计划”支持。

 

4.申报单位应在2021831日前拥有申报项目已授权的独立知识产权,或获得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

 

5.入选后申报单位实到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二)创新人才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曾在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者在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一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671日(含)及以后出生)。

 

2.申报人应于201671日以后与申报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过往未在本单位、本地同一集团相关单位或关联单位任职),由申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外籍人士可购买商业保险),担任申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3.申报单位为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产业型企业(非第三方中介机构或创投机构),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高新技术企业;

2)近三年湖北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

3)近三年瞪羚企业;

4)注册并实缴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

5)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不少于500万元;

6)近三年获得机构投资不少于1000万元;

7)近两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年;

8)近两年企业累计纳税不少于100万元。

 

4.申报单位应在2021831日前拥有申报项目已授权的独立知识产权,或获得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

 

5.入选后,申报人应承诺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不少于九个月,连续工作不少于三年。

 

(三)科技服务人才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671日(含)及以后出生);

 

2.申报人应于201671日以后到职(过往未在申报单位、本地同一集团相关单位或关联单位任职),曾在与申报单位同领域的科技服务机构担任高级以上专业职务或管理职务一年以上;

 

3.申报单位为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属于风险投资、金融、财务、人力资源、法律、知识产权、创业孵化等领域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两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2)注册并实缴资本不少于500万元(若为基金管理公司,须直接管理基金实到资金不少于1亿元);

3)单位员工数量不少于20人(以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为准);

4)服务区内企业超过50家。

 

4.入选后,申报人应承诺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不少于九个月,连续工作不少于三年。

 

二、工作流程

(一)人才注册及填报信息

申报人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才注册服务平台注册,申请创业人才、创新人才、科技服务人才的,进入3551申报系统填报信息,于2021915日前完成信息填报。

 

(二)资格审核

由所属园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招才局复核。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才,可进入现场答辩评审环节。

 

(三)现场答辩评审

委托第三方权威评估机构组织现场答辩评审会,由该评估机构负责评审方案的制定、评审指标的设置、答辩人的分组、专家评委的邀请以及对评委的意见进行汇总并出具最终评估报告。招才局负责现场答辩评审会的会务工作,并与相关部门共同对评审会进行全程监督。

 

(四)拟定人选

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评审意见,招才局拟定2021年度“3551光谷人才计划”拟入选名单,报管委会审定。

 

(五)办理手续

通过用人单位内部公示和到岗核实后,招才局为3551人才办理入选手续,签署“3551光谷人才计划”资助协议,并拨付首笔无偿资助资金。

 

三、支持政策

1.入选“3551光谷人才计划”创业人才的,根据市场认可度、产业贡献度的情况,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按以下持续跟踪支持的方式,最高给予1000万元无偿资助资金。

 

1)创业人才入选后,给予首笔50万元无偿资助资金。

 

2)创业人才入选单位成立后至入选后三年内,累计获得私募股权机构(境内机构需已在相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登记备案,境外机构需已在所在国家或地区监管机构批准从事股权投资管理业务,具备当地监管机构颁发的许可证件,以下简称“基金”)投资达100万元及以上,且最近一笔投资的投后估值达到

5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经济贡献达100万元及以上的,累计可获得100万元无偿资助资金。

 

3)创业人才入选单位入选后三年内,累计获得基金投资达500万元及以上,且投后估值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经济贡献达200万元及以上的,累计可获得200万元无偿资助资金。

 

4)创业人才入选单位入选后三年内,累计获得基金投资达1000万元及以上,且投后估值达到8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经济贡献达300万元及以上的,累计可获得300万元无偿资助资金。

 

5)创业人才入选单位入选后五年内,累计获得基金投资达5000万元及以上,且投后估值达到5亿元以上的;或累计经济贡献达600万元及以上的,累计可获得500万元无偿资助资金。

 

6)创业人才入选单位入选后五年内,累计获得基金投资达1亿元及以上,且投后估值达到10亿元以上的;或累计经济贡献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累计可获得1000万元无偿资助资金。

 

2.入选创新人才的,给予100万元无偿资助资金。

 

3.入选科技服务人才的,给予50万元无偿资助资金。

 

四、无偿资助资金的拨付与管理

1.3551人才入选后,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用人单位三方签署“3551光谷人才计划”资助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其中,3551人才应承诺在用人单位连续全职工作不少于三年,用人单位应承诺获批的无偿资助资金可由3551人才自主支配,并以用人单位内部文件的形式明确使用计划。

 

2.创业人才获批的无偿资助资金分多笔拨付。在签署“3551光谷人才计划”资助协议,确认入选单位实到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及以上后,拨付首笔资金50万元。其余资金在入选单位达到创业人才支持政策规定的条件后,向招才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确认无误后予以拨付。其中,资助总额为200万元-300万元的,至少在两个财政年度分批拨付,每年最高拨付总金额的50%;资助总额为500万元-1000万元的,至少在三个财政年度分批拨付,每年最高分别拨付200万元、400万元。在拨付后续无偿资助资金前,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用人单位进行实地核查,主要核实3551人才是否在岗、人才企业经营状况及已拨付无偿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等。

创业人才企业在获得最后一笔无偿资助资金三年内,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由企业退还已拨付的全部无偿资助资金。

1)企业注销或被吊销、申报人不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将企业变更为区外企业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3)将企业本部或总部迁离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4)基金非正常退出或实际投资一年内退出;

5)企业将投资资金直接或变相支付给投资该企业的基金或其关联方。

3.创新人才、科技服务人才获批的无偿资助资金在两个财政年度分两笔拨付,每笔拨付总金额的50%。首笔无偿资助资金在签署“3551光谷人才计划”资助协议,并确认人才已全职在岗后拨付。在拨付第二笔无偿资助资金前,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用人单位进行实地核查,主要核实3551人才是否在岗、已拨付无偿资助资金使用情况、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拨付无偿资助资金后六个月内3551人才离职的,由用人单位退还已拨付的全部无偿资助资金。六个月及以上离职的,视3551人才工作情况和无偿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由用人单位退还已拨付的部分或全部无偿资助资金。

 

4.存在骗取无偿资助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551光谷人才计划”资格,收回已发放的奖励资金,相关单位、个人十年内不得申请“3551光谷人才计划”,并纳入征信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五、相关说明

1.申报人不符合学历、年龄等基本条件,有本行业院士、国家级专家、国家级行业协会或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产业部门、园区推荐的,可破格申报。

2.申报单位已获得过3551人才政策支持,或申报单位为其他企业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不得申报创业人才项目。3.一家申报单位2021年度只能申报一名高层次人才(包括创业人才、创新人才、高端管理人才)或科技服务人才,可申报多名优秀青年人才,一名申报人一次只能申请一个类别。申报人或企业不得利用已入选3551的同一项目重复申报。

4.申报期间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严正声明

3551光谷人才计划”相关申报、评审及遴选工作始终遵循公平、公正、客观、严谨的原则,并受省市主管部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纪监审计办及相关部门、园区共同监督。任何个人或机构声称可影响“3551光谷人才计划”评审结果的,均为虚假宣传,郑重提醒广大人才与企业不要轻信,避免上当受骗。对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涉嫌诈骗的,将报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021年度“3551引才重点企业名录”申报指南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3551光谷人才计划”等各类别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制定2021年度“3551引才重点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引才名录”)申报指南如下:

 

一、支持政策

入选引才名录的用人单位,可举荐1名高层次人才,经认定

后给予100万元无偿资助资金。

 

二、申报条件

(一)引才名录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才注册服务平台注册后,经企业评价系统预判积分达60分及以上;

2.用人单位为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产业型企业(非第三方中介机构或创投机构)。

 

(二)高层次人才举荐条件:

1.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

2.担任用人单位中层及以上职务,其中技术负责人可举荐为创新人才,管理人才可举荐为高端管理人才;

3.年度税前工资性收入应为50万元及以上。

 

三、工作流程

(一)引才名录申请

用人单位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才注册服务平台注册,申请进入2021年度“3551引才重点企业名录”,经企业评价系统预判积分达60分及以上的可申请引才名录。根据系统提示,完善申报信息、上传相应认定证明材料。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83124:00

(二)引才名录认定

由所属园区初审,招才局复核,对用人单位填报信息进行核实。经核实,由企业积分评价系统对用人单位打分排序,积分排名在前50名的,认定为引才名录用人单位。另给予在区内注册运营的湖北实验室人才举荐权。

(三)举荐人才

入选引才名录的用人单位可举荐1名高层次人才,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才注册服务平台上,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人才信息。被举荐人才须满足第二条申报条件中的举荐条件。

(四)拟定人选

经对举荐人才核定后,招才局拟定2021年度“3551光谷人才计划”拟入选名单,报管委会审定。

(五)办理手续

通过用人单位内部公示和到岗核实后,招才局为高层次人才办理入选手续,签署3551光谷人才计划”资助协议,并拨付首笔无偿资助资金。

 

四、2021年度积分指标体系

1.企业举荐资格积分体系实施百分制,采用“规模”、“创新”、“成长”、“贡献”、“信用”五个维度。规模是指按有关标准和规定划分的企业规模,主要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确定;创新是通过研发费用、重大成果等指标,评估企业在多大程度上能够系统地完成与创新有关活动的能力;成长具体表现为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内部结构的不断完善和成熟,企业功能的优化等,主要指标有营收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等;贡献主要考察企业的纳税贡献及增长率;信用采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的企业信用信息,该指标仅用于判断,不进行积分。

 

2.2021年度企业举荐资格积分指标中,规模占40分,创新占30分,成长占15分,贡献占15分。另有附加分10分(园区推荐)。

 

五、无偿资助资金的拨付与管理

 

1.高层次人才入选后,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用人单位三方签署“3551光谷人才计划”资助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其中,高层次人才应承诺在用人单位连续全职工作不少于三年,用人单位应承诺获批的无偿资助资金可由高层次人才自主支配,并以用人单位内部文件的形式明确使用计划。

 

2.通过企业举荐入选的高层次人才,获批的无偿资助资金在两个财政年度分两笔拨付,每笔拨付总金额的50%。首笔无偿资助资金在签署“3551光谷人才计划”资助协议,并确认高层次人才已全职在岗,且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给高层次人才的税前工资性收入达到50万元及以上后拨付(如高层次人才到职不满一年,可按照用人单位与高层次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税前工资性收入核定)。

 

3.在拨付第二笔无偿资助资金前,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用人单位进行实地核查,主要核实高层次人才是否在岗、已拨付无偿资助资金使用情况和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给高层次人才的税前工资性收入。

 

4.如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给通过企业举荐入选的高层次人才的税前工资性收入少于50万的,取消高层次人才资格,视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和无偿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由用人单位退还已拨付的部分或全部无偿资助资金。

 

5.拨付无偿资助资金后六个月内高层次人才离职的,由用人单位退还已拨付的全部无偿资助资金。六个月及以上离职的,视高层次人才工作情况和无偿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由用人单位退还已拨付的部分或全部无偿资助资金。6.存在骗取无偿资助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551

谷人才计划”资格,收回已发放的奖励资金,相关单位、个人十年内不得申请“3551光谷人才计划”,并纳入征信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六、相关说明

1.引才名录实行动态管理,入选引才名录的用人单位仅限当年进行人才举荐,逾期视同放弃。

2.入选引才名录的用人单位不再通过集中申报(专家评议或积分认定)等其他方式申请3551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高端管理人才)。

3.申报期间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七、严正声明

3551光谷人才计划”相关申报、评审及遴选工作始终遵循公平、公正、客观、严谨的原则,并受省市主管部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纪监审计办及相关部门、园区共同监督。任何个人或机构声称可影响“3551光谷人才计划”评审结果的,均为虚假宣传,郑重提醒广大人才与企业不要轻信,避免上当受骗。对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涉嫌诈骗的,将报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021年度海鸥人才申报指南

为大力引进和培养高新区发展、产业进步所需的人才,配合实施3551光谷人才计划”,鼓励柔性使用海外人才智力资源,促进“人的回归”向“才的回归”转变,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3551光谷人才计划”等各类别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对区内企业引进海鸥人才实际发生的项目合作经费进行奖励及差旅住宿费用进行补贴,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常年受理申报,集中办理,统一拨付兑现。

 

二、奖励对象

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才注册服务平台上动态积分达60分及以上的海鸥人才。

 

三、奖励及补贴标准

奖励及补贴均要求发生于近三年(即签订的协议或合同时间不早于201811日),且各类票据开具时间不早于201811日。

(一)项目合作奖励

对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内各单位完成合作或正在开展合作的海鸥人才,给予单个项目合作费用10%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可多个项目同时申报,连续三年个人累计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50万元。

用人单位须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合作项目为近三年(201811日之后)通过技术研发、技术入股、学术交流合作等柔性方式主持或参与的实质性项目并有项目经费50%及以上的实际支出。

 

(二)差旅补贴

对海鸥人才因合作项目,当年(或上一年)从海外往返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实际产生的机票费用进行补贴,从欧非美国家及地区往返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产生的国际旅费给予2万元/年交通费用补贴,从亚太国家及地区往返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给予1万元/年交通费用补贴,连续申请不超过三年。

 

(三)住宿补贴

对海鸥人才因合作项目,当年(或上一年)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短期(三个月内)停留期间在武汉市内下榻酒店产生的住宿费用进行补贴,入住酒店月度实际费用在5000元以内的按实际费用全额补贴,补贴上限5000/月度,每个年度补贴不超过三个月,连续申请不超过三年。

 

四、申报材料

各海鸥人才合作单位(非第三方中介咨询机构或创投机构)应按各申报类别的要求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纸质版申报材料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的序号排序后装订,并编写目录,缺少的材料应在目录中注明。申报多类补贴的单位,需按类别分开装订。

纸质材料须以骑缝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材料应与纸质版内容一致,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压缩包和邮件均按2021年海鸥人才奖励-类别(项目合作奖励/差旅补贴/住宿补贴)-企业名称”格式命名。

招才局及其委托单位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随机抽取单位进行上门核验。请各单位在提交申报材料后妥善保存各材料原件,并积极配合上门核验工作。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或者提供不真实材料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申报单位责任,取消申报资格。

(一)项目合作奖励申报材料

1.海鸥人才项目合作奖励费用补贴申请表

2.人才身份证、护照PDF扫描件

3.出入境记录或海关进出盖章页PDF扫描件

4.合作单位营业执照PDF扫描件

5.项目合作协议或合同(企业经营海外销售合同除外)PDF

扫描件

6.项目支出费用对应的付款凭证、票据等材料PDF扫描件

(付款时间须不早于201811日)

7.项目进展情况报告或项目结题报告Word电子版

8.公司账号信息表PDF扫描件

(二)差旅补贴申报材料

1.海鸥人才差旅费用补贴申请表

2.人才身份证、护照PDF扫描件

3.人才与企业的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PDF扫描件

4.出入境记录或海关进出盖章页PDF扫描件

5.国际行程往返机票票面或支付凭证PDF扫描件(含航班信息、往返日期、姓名等信息,时间须为认定为海鸥人才之后)

6.公司账号信息表PDF扫描件

 

(三)住宿补贴申报材料

1.海鸥人才住宿费用补贴申请表

2.人才身份证、护照PDF扫描件

3.人才与企业的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PDF扫描件

4.出入境记录或海关进出盖章页PDF扫描件

5.在武汉市内下榻酒店开具的住宿费用发票PDF扫描件(含住宿日期、入住及离店时间、姓名等信息,时间须为认定为海鸥人才之后)

6.公司账号信息表PDF扫描件

上述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人才企业公章,盖章后按类别分别扫描成单个PDF,同类材料扫描进同一份PDF,并按上述编号和名称命名。

 

五、工作流程

(一)人才注册

申报人才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才注册服务平台注册,填报评价模型指标,进行积分预判。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完善各项指标信息,上传相应认定证明材料。

(二)材料审核

由园区和招才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重点核实填报信息与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三)积分认定

根据系统积分情况,积分达60分及以上即认定为海鸥人才,提交相应拨付资料即可申请奖励及补贴。

(四)集中兑现

招才局审核海鸥人才奖励及补贴金额,报管委会审定后,统一办理拨付手续。

 

六、2021年度积分指标体系

1.人才积分指标体系实施百分制,采用“知识”、“经验”、“能力”、“贡献”、“诚信”五个维度。知识储备是衡量人才的一个支撑点,重点通过学位、毕业院校等衡量人才的知识水平;经验主要通过曾就职单位、职务等刻画人才的实践积累和实践水平;能力重点通过现任职单位、工资等衡量人才工作情景中表现的胜任力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贡献主要体现在企业质量水平的提升上,有企业营收及增长率等指标;诚信包括个人信用和企业信用,仅用于判断,不进行积分。

2.2021年度海鸥人才积分指标中,知识占20分;经验占0分;能力占70分;贡献占10分;另有附加分5分(国籍户籍情况)。

 

七、奖励资金管理

1.用人单位应承诺获批的奖励资金可由人才自主支配,并以用人单位内部文件的形式明确拨付计划。

2.存在骗取奖励及补贴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海鸥人才资格,追回已发放的奖励及补贴资金,相关单位及个人五年内不得申请各类人才计划,并纳入征信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八、相关说明

1.已享受“3551光谷人才计划”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才政策的,不再申报海鸥人才。

2.申报人认定为海鸥人才后,有意向全职回国发展的,优先推荐其申报国家、省、市、区级人才计划,对入选各类人才计划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资助政策和配套服务。

 

九、严正声明

3551光谷人才计划”相关申报、评审及遴选工作始终遵循公平、公正、客观、严谨的原则,并受省市主管部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纪监审计办及相关部门、园区共同监督。任何个人或机构声称可影响“3551光谷人才计划”评审结果的,均为虚假宣传,郑重提醒广大人才与企业不要轻信,避免上当受骗。对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涉嫌诈骗的,将报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021年度光谷产业教授申报指南

为支持校企两端人才,围绕“产学研用”链条环节的柔性智力引进合作,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3551光谷人才计划”等各类别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制定2021年度光谷产业教授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光谷产业教授(高校→企业)

指高新区企事业单位近三年(201871日以后到职且过往未在本单位、本地同一集团相关单位或关联单位任职)柔性引进的高校或科研院所的教师或科研人员,在企业事业单位负责项目研发和攻关等任务。

(二)光谷产业教授(企业→高校)

指高校或科研院所近三年(201871日以后到职且过往未在本校相关单位或关联单位任职)从高新区企业中选聘的高端人才,在院校兼职或承担教研等任务。

二、产生方式

(一)光谷产业教授(高校→企业)

按照引才单位举荐的方式,由引才的企事业单位推荐产生。每个企事业单位每批次可举荐1位人才。

(二)光谷产业教授(企业→高校)

按照引才单位举荐的方式,由引才的高校或科研院所推荐产生。每个高校或科研院所每批次可以举荐3位人才。

三、支持政策

(一)光谷产业教授(高校→企业)

按照入选人数给予举荐单位30万元/人的一次性奖励资金,资金由举荐单位统筹,可全部或部分用于人员津贴。对已入选“3551光谷人才计划”的人才,不再重复享受本政策。

(二)光谷产业教授(企业→高校)

按照入选人数给予举荐单位30万元/人的一次性奖励资金,资金由举荐单位统筹,可全部或部分用于人员津贴。对已经通过“中国光谷奖学金”享受光谷产业教授捐赠的高校或科研院所,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本政策。

 

四、申报条件

(一)光谷产业教授(高校→企业)

1.举荐单位为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注册挂牌运行的湖北实验室、国家或省级创新中心、市(武汉市)校(学校、中科院研究所)共建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当年度“3551引才重点企业名录”单位。国家和省级创新中心指由主管部门批复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

 

2.被举荐人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正在国内“双一流”大学或央属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或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三年以上,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需求,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171日(含)及以后出生)。

 

3.被举荐人一般应满足任职责任之一:在举荐单位开展项目研究和科技攻关、各类人才的培养培训;协助解决研发或生产中的实际问题,提供技术技能研究咨询;推动举荐单位对接高校科研成果中试放大和产业化,积极转化科技创新成果。

 

4.入选后每年在举荐单位工作(服务)不少于三个月,连续工作(服务)不少于三年。

 

(二)光谷产业教授(企业→高校)

1.举荐单位为国内“双一流”大学或央属科研院所。

2.被举荐人一般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3551光谷人才计划”及以上人才项目入选者,或其他符合举荐单位聘任条件并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全职工作的产业型人才。被举荐人所在企业一般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等,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是企业的技术骨干或总监(或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171日(含)及以后出生)。

3.被举荐人一般应满足任职责任之一:参与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学科与学位点建设、研究生培养方案制订或修订、教材开发、教学改革等工作;指导或联合指导研究生,承担研究生实践课程的建设和教学工作;与高校联合开展项目申报、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成果转化;推动所在企业与高校共建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4.被举荐人与高校或科研院所的聘期应在三年及以上,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需求,每年满足高校或科研机构的教学或科研时间要求。

 

五、工作流程

(一)填报资料

被举荐人或举荐单位,通过3551光谷人才网”,下载申报模板,并按照要求填写并准备相关申报资料。

(二)资格审查

1.申报光谷产业教授(高校→企业),由举荐单位所属园区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招才局复核。重点核实被举荐人与高校或科研院所人事关系、与举荐单位的合作项目等关联情况。

2.申报光谷产业教授(企业→高校),由被举荐人所在企业所属园区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招才局复核,重点核实被举荐人社保、个税缴纳地需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被举荐人所在企业情况,以及在举荐单位的岗位职责,举荐高校或科研院所背景,双方的聘用协议(聘书、合同等)。符合条件的,可拟定推荐人选。

(三)现场核实

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被举荐人到举荐单位的到岗情况、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核实。

(四)拟定人选

根据第三方机构核实结果,招才局拟定2021年度光谷产业教授拟入选名单,报管委会审定。

(五)办理手续

招才局为入选光谷产业教授的人才和举荐单位办理入选手续,签署2021年度光谷产业教授资助协议,为入选人才颁发2021年度光谷产业教授荣誉证书,拨付资助资金。

 

六、申报时间

2021年度光谷产业教授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1015日。

 

七、严正声明

3551光谷人才计划”相关申报、评审及遴选工作始终遵循公平、公正、客观、严谨的原则,并受省市主管部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纪监审计办及相关部门、园区共同监督。任何个人或机构声称可影响“3551光谷人才计划”评审结果的,均为虚假宣传,郑重提醒广大人才与企业不要轻信,避免上当受骗。对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涉嫌诈骗的,将报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关于3551光谷人才计划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3551光谷人才计划免费咨询:15855137731(手机/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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