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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来,农民将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22 10:30:18    浏览次数:190    评论:0
    导读

    国家发改委等17部委日前下发《关于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积极稳定和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我国将全面启动实施新型农业

    国家发改委等17部委日前下发《关于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积极稳定和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我国将全面启动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新型职业农民是一个怎样的职业?培育工程会给新农人带来怎样的改变?
    乡村振兴离不开乡村人气的兴旺。从目前来看,农村地区人口外流的现象比较突出,如何把人留住,把人才支撑落到实处,需要从国家层面制定得力的政策并将其落到实处。国家发改委等17部委日前下发的《关于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积极稳定和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就指出,将全面启动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新型职业农民,“职业”二字体现出乡村发展离不开新农人的专业性。目前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迅速发展,但普遍面临带头人不强、骨干人员数量不足等人才短缺问题。《意见》指出,要深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这就提出一个思路,要先培养一部分职业带头人,再开枝散叶,发展培养更多的人。同时,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行动,建设一批加工园区和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先导区,发展壮大吸纳农民就业的新市场主体。当然,还要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农业产业模式,加快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职业农民就业规模。
    新型职业农民拥有了专业性,也就是完善了自身,但要想助力乡村振兴,还需要给新农人更多的发展空间和就业渠道。《意见》支持返乡下乡创业,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对农村“双创”园区(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提供信贷支持,以返乡下乡人才流带动资金、信息等更多要素回流,加快培育返乡创业特色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结合新型城镇化合理引导产业梯度转移,对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推动乡村振兴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也不断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空间。
    方向有了,接下来,各地如何响应《指导意见》,将职业培训落到实处就成了关键。未来,农民将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新型职业农民也将成为乡村发展壮大的新动力。
    什么是新型职业农民?
    新型职业农民是以农业为职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生产经营并达到相当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
    新型农民与传统农民的差别在于,前者是一种主动选择的“职业”,后者是一种被动烙上的“身份”。新型职业农民可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三种类型。
    新型职业农民概念的提出,意味着“农民”是一种自由选择的职业,而不再是一种被赋予的身份。从经济角度来说,它有利于劳动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农业、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尤其是在当前人口红利萎缩、劳动力资源供给持续下降的情况下,更是意义重大;从政治和社会角度来说,它更加尊重人的个性和选择,更能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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