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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质量推进智慧农业发展的路径选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5-24 15:58:01    浏览次数:228    评论:0
    导读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为充分发挥智慧农业的独特优势和巨大潜力,亟需从顶层设计、创新布局、物质基础、人才保障、微观主体等维度, 加快促进智慧农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宋冬林丨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吉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谢文帅丨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在新一代信息技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为充分发挥智慧农业的独特优势和巨大潜力,亟需从顶层设计、创新布局、物质基础、人才保障、微观主体等维度, 加快促进智慧农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 宋冬林丨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吉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
    • 谢文帅丨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

    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革命浪潮下,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振兴,已经成为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途径。特别是,伴随着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化信息技术与农业的深度融合发展,现代农业发展正在加速迈进智慧农业新时代。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指出,要“加快发展智慧农业,推进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指出,要“推进智慧农业发展,促进信息技术与农机农艺融合应用”。在时代趋势和政策支持的共同推动下,我国智慧农业已经迎来重大历史性发展机遇。

    智慧农业是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智能化技术为支撑的新型农业经济形态,是农业信息化发展的高级阶段。本质上,智慧农业是新一代信息技术革命解放和发展农业数字化生产力、推动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向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转变的必然结果。从国家发展层面看,智慧农业是乡村振兴战略中产业振兴的实践抓手,是数字乡村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数字中国战略在农业领域的集中体现,对于促进落实国家相关重大发展战略具有重要载体作用。从农业发展层面看,智慧农业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有着决策数字化、管理网络化、生产智能化的显著特征,不仅能够实现农业信息感知和精准投入,优化农业资源配置和促进农业绿色低碳生产,而且能够利用农业信息化线上平台,有效化解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各环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对于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提升农业全产业链竞争力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具体到实践层面,近年来我国智慧农业虽然呈现较快发展态势,但整体上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依然面临着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有待破解。基 于此,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为充分发挥智慧农业的独特优势和巨大潜力,亟需从顶层设计、创新布局、物质基础、人才保障、微观主体等维度,加快促进智慧农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完善顶层设计,加快制定智慧农业发展总体路线图

    高质量推进智慧农业发展离不开科学规划的引领。当前,国家层面对智慧农业的发展布局分散在不同的规划之中,存在规划交叉和内容碎片化的问题。例如,《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重点从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应用、天空地一体化农业观测网络构建、农业生产数字化改造、智慧农业技术创新以及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等方面,具体部署智慧农业创新发展行动;《“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则从提升农业生产保障能力的角度,对发展智慧种业、智慧农田、智慧种植、智慧畜牧、智慧渔业、智慧农机、智慧农垦作出规划安排。为强化智慧农业发展顶层设计,国家应当加快制定智慧农业发展专项规划,给出智慧农业发展的总体路线图和战略重点,同时注重不同主题规划之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规划衔接,不断提高智慧农业发展规划的系统性和协调性。

    在科学制定智慧农业发展规划后,规划引领作用的发挥就取决于规划的有效落实,关键则是要优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管理体制方面,农业农村部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仍有22%的县没有设置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同时,智慧农业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涉及的不同政府部门之间存在着职权交叉、多头管理的弊端,导致政府职能越位、错位、缺位现象并存。对此,国家应当重点加快建立健全基层机构设置,并在厘清智慧农业相关部门职责边界的基础上,强化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在运行机制方面,目前最为紧迫的是要加快完善智慧农业建设资金投入机制。依据农业农村部《2021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价报告》的数据,2020年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的财政投入仅占国家财政农林水事务支出的1.4%,且基本没有社会资本投入的样本县占31.8%,社会资本投入不足10万元的样本县占34.3%。可以看到,智慧农业发展正面临着建设资金投入总量不足和结构单一的双重困境。针对这种情况,国家既要加大对智慧农业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又要充分发挥市场在智慧农业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有机结合;既要通过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有限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又要通过持续优化营商投资环境,激发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农业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协同共建的新格局。

    优化创新布局,聚焦突破智慧农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

    就技术层面而言,智慧农业是包括农业信息感知、信息传输、智能决策、精准反馈等环节在内的一整套运行系统,是智能感知网络、农业物联网、农业专家系统等多项数字信息技术的集成应用。但是,我国智慧农业发展却存在着较为明显的技术短板。其中,在硬件方面,传感器作为农业信息感知的核心载体,是智慧农业发展的一项关键技术。现阶段,一般性环境类农业传感器已经基本实现国产化,但我国自主研发的农业元器件数量的世界占比不足10%,高端农业环境传感器和核心农业感知元器件还是主要依赖进口,高端产品核心技术依然由西方发达国家所垄断。在软件方面,农业智能图像识别、农业数字模拟、农业认知计算、农业机器学习、农业可视化交互服务引擎等系统的核心算法和模型,是提高农业智能决策科学性和准确性的关键技术,而我国在这些技术领域的发展较为滞后,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智慧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鉴于此,应当重点从优化创新布局和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两个方面入手,加快突破智慧农业关键核心技术。

    在优化创新布局方面,应当围绕智慧农业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加快形成需求引领型科技创新模式。考虑到政府创新资源投入的稀缺性,要大幅减少低水平重复研发项目,聚焦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主攻方向和战略需求,实施一批智慧农业重大项目工程;要瞄准智慧农业技术未来发展方向,加大对生物传感器、纳米传感器、农产品供应链区块链追踪平台等前沿技术产品的研发投入,努力实现弯道超车;要充分发挥好政府提供政策平台和营造创新环境的积极作用,吸引更多社会主体参与智慧农业相关领域的创新研发活动,不断增加智慧农业技术产品的创新供给。

    在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方面,要加快建立以实效为导向的智慧农业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引导智慧农业的技术产品研发更加注重解决实际农业发展问题,而不是仅仅停留在信息的简单传输和显示;要加快建立“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的智慧农业创新体系,完善智慧农业多元创新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智慧农业科技成果供给端与需求端的有效衔接;要加快完善智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强化企业在智慧农业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打造多层次专业化科技创新服务机构,不断推进智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主体建设;要健全智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体制和奖励机制,为智慧农业科技成果的市场转化构建良好制度环境。

    夯实物质基础,增加智慧农业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

    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是智慧农业建设的发展基础。依据第4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的统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我国农村地区的互联网普及率为57.6%,比城镇地区低23.7%。当前农村地区的上网用网需求虽然已经基本得到满足,但面向农业生产经营的5G通信网络、遥感卫星、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远不能满足智慧农业的发展需求。在此背景下,一方面要深化普及乡村宽带和4G通信网络,持续提升现有乡村信息网络的速率性能,大力推动农田、水利、电力等传统农业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另一方面要将新型农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加快构建起城乡一体、互联共享的新型乡村信息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智能农业机械装备是智慧农业发展的关键物质载体。近年来,我国智能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速度明显加快,但由于起步时间晚和技术积累不足,智能农机装备整体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特别是在高端智能拖拉机、高性能农业无人机、多功能农业机器人等方面,与世界先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为夯实智慧农业发展的农机装备基础,既要立足农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内在需求,以项目制形式整合现有研发力量,坚持农机与农艺有机融合、农业机械化与农业数字化有机结合、科研院所技术研发与企业农机制造有机衔接的原则,加快构建自主可控、绿色低碳、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智能农机装备产业;又要充分考虑我国人多地少的发展实际,加强对中小型智能农机装备的研制,同时加大对智能农机装备的购置补贴,不断提高智能农机装备的适用性和普及率。

    农业大数据体系作为大数据技术与农业深度融合发展的产物,是智慧农业发展的核心资源要素,对于有效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具有重要支撑作用。针对当前农业大数据体系建设面临的原始数据采集覆盖面不足、多源农业数据融合难、数据开放共享不畅等诸多发展困境,应当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在数据采集端,充分利用农业卫星遥感、农业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起完备的空天地一体化农业大数据采集体系,不断提高农业原始数据的采集效率和采集质量;在数据分析应用端,以建设国家农业大数据中心为契机,加快完善农业数据标准体系,率先实现农业部门内的数据资源整合和共享,然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农业公共数据资源,最终形成覆盖全面、互通共享的农业大数据体系。

    强化人才保障,打造多层次智慧农业发展人才队伍

    人才是发展的第一资源。促进实现智慧农业高质量发展,归根结底还是要靠高素质数字化人才来引领带动。然而,由于改革开放以来大量乡村中青年和优质人才的长期持续外流,乡村地区的人才总量不足、结构失衡和老龄化等问题日益突出,乡村数字化人才尤为匮乏,已经成为智慧农业发展的重要限制因素,迫切需要通过加强农民数字化素养培训、加快乡村数字化人才培育等举措,夯实智慧农业发展的智力支持。

    就提升农民数字化素养而言,相较于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具有较高应用知识门槛的智慧农业,在客观上对劳动者提出更高的数字化素质和技能要求。因此,为加快培育出一批具备现代互联网思维和熟练掌握数字化农业信息技术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农民教育培训基地和在线教育资源,有效整合线上线下培训渠道,积极开展面向广大农民的智慧农业专题培训活动;应当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文化习俗和不同层次农民的接受能力,采取灵活多样、通俗易懂的培训方式,向农民群众讲授智慧农业基本知识、专业技能以及管理经营等相关内容;应当在深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的过程中,建立健全农民数字化职业技能等级评定制度,提高数字化技能在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考核标准体系中的权重;应当在加大政府公益性培训投入的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企业主体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农民数字化技能培育行动之中。

    就培育乡村数字化人才而言,应当坚持全方位培育的基本原则,且依据智慧农业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对不同类型的乡村数字化人才采取差异化培育举措。首先,要大力培育农业科学与信息技术等多学科交叉的复合型研究人才,并扩充具有信息技术背景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以促进智慧农业技术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其次,要将乡村数字化人才培育与大学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支持普通高等院校特别是农林类院校开办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相关专业或课程,进而为智慧农业发展培养一批具有数字化专业技能的大学生人才队伍;最后,要积极引导城市数字化人才下乡,重点通过优化创业扶持政策、畅通人才下乡渠道、丰富人才下乡形式、完善人才下乡奖励机制等举措,吸引各类城市数字化专业技术人才和数字化治理人才主动服务智慧农业发展。

    重构微观主体,实现小农户和智慧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在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下,作为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核心微观主体,小农户的参与积极性和实际参与程度关乎着智慧农业建设的成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数据显示,我国耕地经营规模在10亩以下的小农户占全国农业经营户的比重超过98%,且根据农业农村部的预测,到2050年全国小农户经营耕地面积的占比还将达到50%左右。这就意味着,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小农户家庭经营仍将是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主要形式。实践中,受小规模家庭分散经营特征的影响,小农户对高成本智能农机装备的投资能力有限,对现代农业信息化技术的吸收应用能力也相对较弱,结果导致小农户家庭农业生产方式的数字化转型进程缓慢。有鉴于此,为打破现有农业生产经营格局对智慧农业发展的限制,就应当以联结或赋能的方式,提高小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小农户发展智慧农业的能力,促进实现小农户和智慧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不断激发智慧农业发展的内生动能。

    一是要积极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着较强的农业投资能力、创新意识以及现代农业新技术采纳意愿。通过支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率先采用智慧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然后借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领一方、带动一方的示范扩散效应和联农带农机制,能够有效提高小农户对智慧农业的认知水平和参与热情,最终将广大普通小农户引入智慧农业发展体系。

    二是要加快构建智慧农业相关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随着农业部门分工的细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已经成为实现小农户和智慧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重要纽带。通过培育智慧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和丰富智慧农业社会化服务内容,能够以服务赋能的方式,让小农户以较低的成本支出,获得和使用智慧农业生产要素,从而有效化解小农户面临的智能农机装备投资难题和智慧农业技术学习难题,促进小农户农业生产方式的数字化转型。

    三是要强化村社集体的统筹整合功能。村社集体统筹整合模式是一条以村庄为单位、以集体资源为支撑、以村级组织为载体的小农户内生性组织化道路,能够在统筹整合村内土地、资金、劳动力等资源的基础上,增强村社集体的智慧农业投资能力,让小农户以组织成员的身份融入智慧农业发展轨道。而提升村社集体统筹整合能力的关键,则是要通过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来强化集体的统一经营优势,以及通过完善内部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分配机制来调动参与各方的积极性。

    (国家社科重点项目“数字经济引领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研究”(20AZD043)阶段性成果)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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